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文化和旅游部经评审公布了第一批54家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082-2021),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认定工作的通知》安排,2021年8月以来,各地陆续公布324家省级旅游休闲街区。
此次认定工作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任务中的一项工作,也是实现《“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提出的优化城乡旅游休闲空间的重要举措。
做好旅游休闲街区提升的“小切口”,把旅游休闲街区打造成旅游恢复的突破区、区域形象的新名片、城市更新的试验田、文化强国的新载体,有利于做好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释放消费潜力这篇“大文章”。
旅游恢复的突破区。
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十四五”期间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需要充分利用旅游业涉及面广、带动力强、开放度高的优势,将其打造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以旅游休闲街区为核心的城市休闲旅游是疫情下旅游消费受影响最小且最旺盛的领域之一。
实践证明,旅游休闲街区的功能完善和餐饮、购物、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主题酒店/民宿、特色节庆展会等消费场景的打造,可以在激活国内旅游消费潜力与促进国内旅游消费大循环中起到重要的引擎作用。无论是南京市夫子庙步行街,还是重庆市磁器口街区,以及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等旅游休闲街区都在科学防控疫情前提下,着力发展放心消费和特色消费,成为疫情中旅游消费最先恢复的“排头兵”。
区域形象的新名片。
2021年1月4日,文化和旅游部批准旅游行业标准《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LB/T082-2021),并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在该标准的引领下,各地充分利用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公共文化设施、特色商业与餐饮美食等资源,加强文物和非遗保护利用,优化交通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的旅游服务功能,鼓励延长各类具有休闲功能的公共设施开放时间,引导旅游休闲街区的建设与提升。
该标准规定了旅游休闲街区是指具有鲜明的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具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公共服务等功能,融合观光、餐饮、娱乐、购物、住宿、休闲等业态,能够满足外地游客和本地居民游览、休闲等需求的城镇内街区。
在该标准引导下,各地在已有街区交通或住宿基础功能上,结合商业化发展程度,注重业态、功能、服务和管理四方面的提升,打造主客共享的城市休闲空间,突出旅游休闲街区的文化主题鲜明、多元业态集聚、旅游休闲功能齐备和地域特色突出四大核心特征。
旅游休闲街区已经成为区域形象的新名片,为市民营造了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环境,为游客提供了更加多元、更加人性的产品和服务,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城市更新的试验田。
旅游休闲街区是城市的重要公共空间,也是体现城市气质和展示城市形象的首选之地。2019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6%,已经步入城镇化较快发展的中后期,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新阶段。
世界上很多城市的街区都因生动的本地生活体验和城市形象与历史的标志地而兴起,成为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呼和浩特市塞上老街旅游休闲街区、沈阳市中街旅游休闲街区营造的城市记忆和场所感已经成为其城市活力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休闲街区的标准和认定工作进一步促进了城市文脉的保护和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居民记住乡愁,成为城市老旧街区改造的试验田。
文化强国的新载体。
旅游休闲街区杜绝“千街一面”,充分挖掘所在城市与街区的文化和历史特色,通过业态控制,形成主题文化品牌。《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标准规定,具有地方文化和创意文化的业态比例应不少于40%,旅游休闲街区通过传承性好、体验性强、传播度广的旅游产品研发,以优秀文化为灵魂,以旅游体验为载体,形成实景旅游演艺、非遗体验与购买、地域文化餐饮等多样化的文化IP衍生体系,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火起来”。
旅游休闲街区的场景消费能够培育一批深度体验、创新生产、快速传播的消费和传播载体,用国际方式讲述中国故事,用国际视野组合中国元素,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外传播的路径和方式,在大好河山中增进文化体验,在度假休闲中传播国家形象,在国际视野中强化文化自信。
北京市三里屯太古里、杭州市清河坊历史文化街区、洛阳市洛阳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等一大批网红街区,将城市文化、文化遗产、文化场馆、文化IP、文化精品等文化资源同旅游深度融合,成为文化强国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作者为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教授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