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CB /T17775-2003)国家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要求,为督促全国 A 级旅游景区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旅游景区高质量发展,请各地按照全国 A 级旅游景区常态化复核和动态管理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 A 级旅游景区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复核对象全国 A 级旅游景区。各地复核景区数量不得少于本地 A 级旅游景区总数的20%。
02复核内容
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CB /T17775-2003)国家标准、相关细则以及我部相关通知要求,以对照标准核查为主,对 A 级旅游景区管理和服务情况等进行复核。结合近期旅游景区工作重点,本次年度复核要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一)安全管理方面。检查旅游景区是否通过消防管理部门安全审查,是否取得消防、卫生等主管部门的安全许可,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护设施是否充足,是否制定应急管理预案,细化应急处置具体措施,并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重点检查旅游景区玻璃栈道项目是否经过专业机构安全检测,是否取得相关部门开业许可。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室内冰雪冰雕等项目是否取得消防许可,是否取得体育等主管部门的审批。
(二)服务质量方面。检查旅游景区是否按照标准要求有效维护服务设施质量,是否为游客提供便捷温馨服务,是否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
(三)疫情防控方面。检查旅游景区是否按照属地党委、人民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旅游景区防控策略和措施,做好常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等工作。
(四)意识形态管理方面。检查旅游景区在景点名称、文化主题、活动内容和讲解服务等方面是否坚持正确导向,是否存在滥建山寨文物、误导公众历史文化认知现象等问题。
此外,各地要充分发挥复核工作的作用,督促重点 A 级旅游景区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推动 A 级旅游景区视频信息接入各级监管平台。要通过复核工作督促旅游景区落实数据填报工作要求,持续推动预约管理、提供适老化服务等工作。
03复核方式
复核工作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组织,可采取暗访或明查方式开展。其中3A级及以下等级旅游景区的复核检查可由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评定权限,委托或授权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开展。
各地要积极利用游客信访投诉、媒体反馈、网络评价等线索对景区开展检查。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或第三方智库的作用,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水平。
04工作要求
(ー)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请各地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工作部署,确保复核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认真组织复核队伍,落实工作规范。必要时,邀请旅游景区主管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参与旅游景区复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旅游景区抓好整改。
(二)严格执行标准,强化督促整改。各地要严格对照 A 级旅游景区相关国家标准,结合当前对旅游景区的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并严格按照标准和相关规定作出处理,该降低等级的必须降低等级,该限期整改的必须明确整改要求。考虑到当前旅游景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重,各地要统筹考虑纾解当前困难和推动质量提升相关工作,在执行标准要求的同时,加强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中相关纾困政策的宣传贯彻。充分考虑部分旅游景区受疫情影响较大,游客接待数量不足的实际困难,通过复核引导旅游景区坚定发展信心。